华宝新能: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9 18: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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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慕华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孙慕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日止,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慕华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成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千亿”)18.5714%财产份额(成千亿持有公
司股份189.5834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0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注:数据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列示)
孙慕华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
作出的相关承诺、签署的成千亿合伙协议等文件妥善管理其所持股票。
  鉴于孙慕华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
前,孙慕华女士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孙慕华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孙慕华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公司补选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查,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莫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莫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莫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监事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新任监事的薪酬将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
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
领取津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
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
                     简历
  莫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电子
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13 年 5 月至 2024 年 2 月,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
公司计划管理部物控、主管、副经理、订单履行组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担任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执行采购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容女士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嘉美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0.6667%财产份额(嘉美盛
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8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以上股东。除此以外,莫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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