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9 1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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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之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书于2024年8月28日
以电话、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作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会议通知
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
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5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
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5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及当前实际情况,减少以下一处地址:深圳
市龙华区北站壹号(创想大厦)大厦(工业区)2栋42层4202-4204(最终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进行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1)、(2)、(6)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
事会同意聘任蒋燕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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