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基于 每个人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审核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 或间接
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日常 经营和
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
利益。
独立董事:俞波、余振、廖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