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除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拟归属的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为 1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563,76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