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9 0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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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01.73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
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入进度良好,实
际已投入募集资金72,868.1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3,899.62万
元,整体投入比例达97.12%。
    三、本次现金管理情况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
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
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5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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