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4-2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站。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
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时间。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人)1 人,
代表股份 244,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1%;有表决
股票简称: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4-27
权的外资股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79,309,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
代表股份 9,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 2 人,
代表股份 9,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3,309,1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 股同意,
网络投票 9,1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外资股同意 79,30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反对 0 股,弃权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 323,306,4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323,300,000 股同意,网络投票
对 2,70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反对,网络投票 2,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股票简称: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4-27
其中内资股同意 244,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外资股同意 7,930,6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 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资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