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9 0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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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36,154.9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285,978.90 元。截至
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209,085,964.52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日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响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召,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本次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的公司总股本 352,808,614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 14,053,70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将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2,921,292.1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
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
长期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响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
召,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
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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