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
? 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36,396,495.69 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4 年中期分红,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51,686,9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550,609.52 元(含
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4.08%(其
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未经审计数)。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期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
后期间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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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达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的情况下,
在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限额内,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或者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中期分红方案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实施该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
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
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
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为了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
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
应评估后,制定了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中期分红的具体实施情况,请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