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39 号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满足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机构协商确定;
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
理以下事项:
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
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中
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中期票据、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
关事项,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请
示、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办理本
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中
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
行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