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 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8 23:53: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38 号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上
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
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
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
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
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
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
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
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
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
保障措施: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本次发行之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
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
期发行的规模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
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
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事宜;
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
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宜;
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工作;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临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