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茂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
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50,000,000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
放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5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
益的情形。(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