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33 人,合伙人 32 人,
注册会计师 1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3 人。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349.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318.07 万元。
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
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 2,968.2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918.84 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
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
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
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办理服务协议
签约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该机构业务
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审
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
满足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