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8 19: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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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
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核 查 意 见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
满足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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