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
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
席董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
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行情及服务质量
确定相关费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365.00 万元的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1%。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核 查 意 见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确认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
次授信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7 亿元。
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