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