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
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部分条款修订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
议案》 子议案数:(4)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会办公室。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
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编:24100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
意见如下: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
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