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
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
年一季度报告》。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以加粗表示)。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收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
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宋颖标、钟盛职务侵占同生环境 1,284.65 万元,原支付时计
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宋颖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00 万元,原支付时计
入项目成本。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成立上述款项应调
增其他应收款,同时考虑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2、《刑事判
决书》同时认定,同生环境在业绩承诺期内,部分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等科目确认
金额及确认期间存在差错,公司对未完工结算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实际工程量
确定项目预计总收入、总成本,重新测算履约进度并调整暂估成本及已确认收入;
为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
据判决结果对 2024 年第一季度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
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
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
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
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
确定履约进度。
第十六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
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
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
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
及其比重。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可
变对价金额发生变动的,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
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
应收及暂付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
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一)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差错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情况
(一) 对 2024 年第一季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后 更正前 影响金额 影响比例
无形资产 623,245,733.22 641,830,162.86 -18,584,429.64 -2.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960,402.86 78,367,530.15 1,592,872.71 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4,069,099.30 267,295,104.18 -53,226,004.88 -1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3,037,409.76 1,633,254,971.57 -70,217,561.81 -4.30%
资产总计 2,742,081,660.85 2,812,299,222.66 -70,217,561.81 -2.50%
应付账款 366,485,960.71 354,383,364.47 12,102,596.24 3.42%
应交税费 5,028,202.51 4,595,780.31 432,422.20 9.41%
流动负债合计 853,552,842.14 841,017,823.70 12,535,018.44 1.49%
负债合计 1,246,947,559.80 1,234,412,541.36 12,535,018.44 1.02%
未分配利润 3,903,219.61 86,655,799.86 -82,752,580.25 -95.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484,245,457.87 1,566,998,038.12 -82,752,580.25 -5.28%
股东权益合计 1,495,134,101.05 1,577,886,681.30 -82,752,580.25 -5.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742,081,660.85 2,812,299,222.66 -70,217,561.81 -2.50%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后 更正前 影响金额 影响比例
无形资产 621,418,430.15 640,002,859.79 -18,584,429.64 -2.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238,493.05 77,645,620.34 1,592,872.71 2.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0,085,199.04 263,311,203.92 -53,226,004.88 -2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40,867,133.77 1,611,084,695.58 -70,217,561.81 -4.36%
资产总计 2,693,965,282.98 2,764,182,844.79 -70,217,561.81 -2.54%
应付账款 377,628,434.06 365,525,837.82 12,102,596.24 3.31%
应交税费 7,327,868.75 6,895,446.55 432,422.20 6.27%
流动负债合计 794,478,954.98 781,943,936.54 12,535,018.44 1.60%
负债合计 1,208,927,208.07 1,196,392,189.63 12,535,018.44 1.05%
未分配利润 7,013,975.26 89,766,555.51 -82,752,580.25 -92.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473,448,357.71 1,556,200,937.96 -82,752,580.25 -5.32%
股东权益合计 1,485,038,074.91 1,567,790,655.16 -82,752,580.25 -5.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93,965,282.98 2,764,182,844.79 -70,217,561.81 -2.54%
(二)《2024 年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285,843,137.73 268,824,274.64 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10,755.65 7,301,682.85 -5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87,914.45 18,056,490.91 -176.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282 -5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282 -5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0.46% -0.2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64,182,844.79 2,812,299,222.66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元)
更正后: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285,843,137.73 268,824,274.64 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10,755.65 7,301,682.85 -5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87,914.45 18,056,490.91 -176.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282 -5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282 -5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1% 0.46% - 0.2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693,965,282.98 2,812,299,222.66 - 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元)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听取公
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
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
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定期报告
的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