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5
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 附属公司 提供担保 的 进 展 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一、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77%
何洪 8.74%
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李坚 8.74%
李卫 0.75%
公 司 持 有 控 股 子 公 司北 京 方 信 立 华 科 技 有 限 公司 ( 以 下 简称“ 北京方
信”)81.77%的股权,其他股东李坚、何洪、李卫为北京方信创始股东, 分别
持有北京方信8.74%、8.74%、0.75%的股权 ,合 计持有 北京 方信18.23% 的 股
权。股东何洪为北京方信副董事长和核心技术人员,李坚为北京方信监事 会主
席,股东李卫目前不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和管理,其持股仅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
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信”)为公司控 股子
公司北京方信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方信持有其100%的股
权,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其81.77%的股权。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
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为公司控 股子
公司北京方信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方信持有其100%的股
权,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其81.77%的股权。
二、本次为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其 他股
东中,股东李坚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监事会主席,因其身故无法按出资 比例
提供同等担保,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股东李卫为控股子公 司北
京方信的创始股东,目前不参与控股公司的任何生产经营,且持股比例较低仅
为0.75%,为减少谈判和执行的交易成本,简化担保流程,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担保。股东何洪为自然人,相比于法人主体提供担保,银行等信用机构 对于
自然人担保较为审慎,且何洪年龄已超65周岁,审批流程具有较大难度, 故未
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 的日
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 被担
保方未来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
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 流的
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 例担
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 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除以上补充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