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8 01:52: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含本数)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公司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8/27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 万股~4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3%~1.0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情况下,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
股票来源。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
为 200 万股至 4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至 1.05%,具体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总额(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                                          自董事会审议通
或股权激励                                           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
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公司股
权结构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股份总数    380,298,783   100.00 380,298,783   100.00% 380,298,783    100.00%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及自主行权期,变动前数据采用 2024 年 7 月 9 日(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7,221,581,150.72 元,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36,113,211.48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269,332,791.59 元,
资产负债率 62.09%,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
计算,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38%,约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65%。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原因说明
 徐水土    董事、副总经理   2024/03/20      20,668 股票期权行权
 应振洲     总工程师     2024/03/25      21,000 股票期权行权
 程文霞    董事会秘书     2024/05/24      10,000 股票期权行权
  上述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系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进行的操作,其进行交易前
未知悉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信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
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
操纵行为。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不存在
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主体拟
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
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
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451580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和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