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8 0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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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5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慧博云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6 万股股票期权和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授予数量为 1,226 万股,行权价格为 19.31 元/股,登
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19.31 元/股-0.08 元/股=19.23 元/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9.66 元/股-0.08 元/股=9.5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的审议程
序和内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权益价格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本激励计划、《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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