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342,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26%。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94 名预留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
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
相关程序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对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情况的自查报告》。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计 105,792,000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6 元
/股调整为 6.454 元/股。
计 10,957,200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数量为 40,876,800 股。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19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9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
励对象共计 1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4,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 119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5,189,100 股。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68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7,977,100 股。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以及 2022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 1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13,3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9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 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8月24日上市,因
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8月23日届满。
期解除限售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二)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4人。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 审 计 , 公 司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 3,121,819,530.69元;相较于2020年营
绩考核要求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解除限售期内考核若为“合格”及以上则可以解除限
核,9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考核结果
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合格以下则取消当期获授权
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
益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统一回
条件。
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94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预留批次存在差
异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授予权益数量
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1100 万股调整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
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6 元/股调整
为 6.454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7 名预留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2,800
股。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实际为 132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 10,957,200 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 3 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4 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2 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4,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另有14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获授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择期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累计35名原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离职,3名预
留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因此本次可办理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4人。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42,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26%。
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核心骨干人数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股) (股)
合计(94 人) 8,684,200 4,342,100 0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他激励对
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
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的股票不得超过激励对象上年末所持有的股权
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股票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
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已解锁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94名激
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9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六、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解除限售期,四维图新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和《考
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性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