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7 2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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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通知》及补充通知。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
度 报 告 》,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届满,
目前所持有公司股票尚未全部出售。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
除此之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
告》。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公司 94 名预留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342,1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不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19,7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
                               ,
并同意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议案》
  。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1 亿元对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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