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7 22:36: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4-04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
第(四)项及 9.8.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已变更为“ST 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040”。
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77.96 亿元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
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
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照第 9.4.4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公司”)存在控股股
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
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并就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15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公司因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
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4 条第二
款的规定,公司按照第 9.4.4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
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据此,公司就东旭集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正积极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
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77.96 亿元。
  二、关于对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24〕154 号)。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旭蓝天、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
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要求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责
令改正措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偿还占用资金。
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
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
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
发生。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东旭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尽快完成占用资金的追偿工作,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行性进行论证,并逐步推进实施。
作。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
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第(四)项及 9.8.2 条
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
变更为“ST 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4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 号),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旭蓝天、东旭集团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77.96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35%,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股份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100%,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旭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