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邦彦技术进
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邦彦技术签订《持续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邦彦技术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邦彦
技术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在持续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媒体上公告 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在持续
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或财务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邦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彦技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邦彦技术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
范等 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邦彦技术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邦彦技术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邦彦技术的信息披露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控股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及其控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
承诺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
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
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未发生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前述情况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本持续督导期间,邦彦技术不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 前述情形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 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军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每年采购计
划、采购预算及国内外形式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及因客户采购存在部分单个
订单金额较大、执行周期较长、交货时间分布不均衡等特点,且客户采购受到行业
政策、军事及外交环境、编制体制与机构设置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营业收入在不
同会计期间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受上述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项目取
消、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公司不同季节利润波动加大,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军工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传输技术、通信技术、多媒
体应用、运维管理、硬件平台、信息安全等多种维度技术,技术更新及客户需求变
化较快。相较于民用通信,军工通信行业的客户对系统的稳定性、适应性、安全性、
保障性、维修性以及测试性等“六性”有着更严格的要求。因此,紧跟行业技术趋
势,持续进行技术更新,及时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对保持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维持竞争力,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为 3,277.4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10%,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为应对行业技术更新加
快、应用环境日益复杂以及客户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预计未来将保持高研发投入。
公司新研发技术若不符合行业趋势,或新开发的产品若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导致新
产品不能有效推广、未来业务开拓困难,又或带来的效益若不能消化投入的研发费
用,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则会削弱公司盈利能力,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
风险。
公司专注于信息通信领域,立足军网,致力于为各级各类指挥所、通信枢纽和
通信节点提供信息通信系统级产品,涉及传输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应用、运维
管理、硬件平台、信息安全等多种维度技术。核心技术是公司产品立足市场的关键,
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石,若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可能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
业务开拓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为需求和技术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的基础。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156 人,占总人数的 38.42%,技
术人员占比较高。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于激烈,未
来若行业环境、研发办公所在地的经济社会环境、其他公司的人才引进计划等发生
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则影响公司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者现有核心技术人才出现流
失,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由于军品科研生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只有参与了型号产品研制并顺利完成定型
的企业才能成为型号产品的承制单位,才可能进一步获取列装订单。未参与型号产
品研制过程的企业一般无法获得列装订单,参与型号产品研制为获取列装订单的前
提条件。而列装订单可使企业实现批量生产和交付,产生收入和利润。同时,公司
研制的产品采用的技术类型多,且军方对型号研制过程有严格的流程和节点控制,
故定型周期长,需投入资源多。根据公司已经完成定型的产品来看,定型的平均时
间周期在 7 年左右,而定型后到被列装采购的具体周期具有不可控性,由装备发展
部最终决定。若下游环境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已完成的型号装备产品或正在研制
的型号装备产品未来未能实现列装批量销售,则会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削弱公司盈利能力,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通信行业,具有终端用户集中度高的特征。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向所处行业的军工客户提供信息通信系统级产品,军工行业收入占公司营业
收入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境、国际军事及外交环境、编制体制与机构设置等因素影响较大,若上述因素发生
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导致项目延迟交付、项目取消、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则存在使
得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融合通信业务是公司的前瞻布局业务,是公司中长期较具潜力的业务板块,对
公司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融合通信产品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需整合传统信息化
产品,该类传统产品具有类型较多、已投入使用时间较长、在不同应用场景需求差
异较大等特点,导致目前该领域已有参与者及潜在参与者较多、集中度较低、竞争
环境较为复杂。要全面推广融合通信产品,对传统信息化产品进行迭代和替换,影
响因素较多,以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未来若由于终端用户对该细分领域的规划、
行业竞争环境或客户自身情况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公司开发的产品不满足客户
需求,导致公司融合通信产品在军队用户推进不如预期,则存在对公司业务拓展以
及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导致国外品牌原材料采购受限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融合通信、舰船通信和信息安全三大产品线,具体基础产品
包括指挥调度服务器、中继网关、敏捷路由器、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通信服务平台、
通信网络控制设备、各类通信指挥终端以及各类安全终端等软硬件。公司产品所用
的原材料包括对外采购的电子元器件以及通用产品、专用定制产品等其他重要配套
产品。报告期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其他重要原材料包括国内外品牌。2020 年 8 月 26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发布新闻稿,宣称将二十四家参与南海造岛的中国企
业列入实体清单,美国企业必须经过美国商务部许可,才可向实体清单内的企业出
口,实体清单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不排除
该事项导致公司境外原材料及其他产品或与境外相关的境内产品的采购受限甚至
断供,且在这过程中如果国产替代进程不及预期,影响公司正常的研发、生产、列
装和产品交付,导致公司采购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甚至经营困难;也不排除未来
公司其他主体亦被列入实体清单范围,影响进一步扩大。此外,若上述电子元器件
和其他重要原材料的行业环境、品牌商自身经营情况、品牌商的总部和制造所在地
的其他出口和贸易政策或公司采购渠道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无法及时采购生产
所需的原材料,或原材料无法满足公司产品技术、功能、生产等方面的需求,或在
产品授权方面设限,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以国产自主可控、信息安全等成熟技术为基础,开辟民品产品线赛道。在
电力专网产品基础上,规划三个新产品,分别是面向民品方面的分布式音视频控制
系统、邦彦云 PC 以及 AI Agent。公司开拓民品市场是否能达预期,产品研发是否
符合客户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民品拓展未达公司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军队或服务于军队的大型国有科研院所、其他政府机构等单位。
受国防军队预算管理体制的影响,公司的军队客户或服务于军队的科研院所或总体
单位等客户的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回款周期
较长、周转率较低。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为 36,872.84 万元,金额较大、
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公司回款周期较长、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1,042.92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应收账款规模可能持续增加、回款周期延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若公司应收账
款增速高于营业收入,或者由于外部行业环境及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余额进一
步增加、逾期未能按计划回款、账龄延长或不能全额回款等不利情况出现,一方面
会导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过大,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
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甚至出
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项目技术和实施难度、竞争情况、集成项目占比、项目组织
实施方式、设计变更情况、国产化进程及要求、原材料及配套产品价格等众多因素
影响。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集成项目占比上升、设计变更情况增加、国产化进
程加速及占比提高导致成本上升、原材料及配套产品价格上升、成本控制能力下降,
将造成公司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部分军工产品需根据相关规定向军品审价单位或部门提供产品报价清单,
并由有权部门最终确定审定价格。军品定价机制的特殊性使得审价批复周期较长,
特别在 2016 年军队开始编制体制改革,军队价格审批周期进一步延长,进而导致
部分产品交付后较长时间才能取得正式的审价批复。在审价批复下发之前,供销双
方按照协商确定的约定价格签订暂定价合同并进行结算,公司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暂
定价格确认收入,并在审价完成后将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间差异计入当期
收入。由于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间的差异形成的收入无对应成本,若差价金额
较大,则存在导致公司未来收入、毛利、营业利润及毛利率水平大幅波动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销售符合条件的军工产品,享受增值税按适用税率退
税或免征的政策,报告期军工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公司无法控制、无法预计备案主
管部门的相关程序完成时点,如未来军品退税相关政策或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利变动,
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经备案确认的军品收入可能存在审批流程变慢、分布不均匀或无
法实际享受退税优惠政策从而导致当期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合同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销售立项、生产备货、合同签订、发货、到货验收
等重要环节。受公司业务模式及客户需求特点影响,公司部分合同生产备货、发货
或验收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由于军方合同签订审批流程较长,当最终用户执行
紧急任务或面临重大保障任务时,公司为支持国防建设、保障最终用户项目顺利执
行,一般会按照客户要求于合同签订前进行生产备货、发货,使得公司部分生产备
货、发货或验收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上述情形中,若客户最终未能与公司签订
合同、完成交货或对产品验收结果产生异议,则可能导致公司备货产品无法销售、
收入确认滞后、存货产生跌价等,甚至可能导致部分已备货产品无法获取相关的经
济利益流入的风险。
(五)豁免披露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军工业务,部分业务涉及国家秘密,不宜披露或直接披露。根
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对涉密信息采取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方式进行披露,对军品
型号、规格、产能、产量、销量、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军工专业方向、涉军供应商
及客户名称、军品合同等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脱密方式披露。公司已根据规
定对年报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公司治理、行业地位、未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对投资者决策判断不构成重大障碍,
但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仍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造
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对行业企业带来一定影响,部分行业的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
难。如公司供应商、客户及目标客户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未
来可能对公司款项的收回、项目交付和推进、业务拓展、原材料采购等造成不利影
响。
四、 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6 月 30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414,879.59 16,163,655.26 13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9,969.97 -61,132,853.8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1,171,258.79 1,530,386,017.69 0.70
总资产 1,822,200,450.50 1,893,267,897.84 -3.75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1 1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1 12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3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 1.02 增加1.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0.25 增加2.1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10 33.40 减少18.3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已消除,本报告期内交付计划和节奏恢复正常,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有较大幅度增长。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订单交付影响:本报告期内客户交付计划和节奏恢复正常,公司部分重要
项目完成交付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9,620.22 万元。
(2)期间费用影响:公司落实提质增效举措,强化费用管控,本报告期内期间
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999.58 万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客户回款影响:主要系收到客户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报告期内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13,299.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485.16 万元;
(2)供应商付款影响:本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为
(3)税收返还影响:公司依据房产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退税申请,本报
告期内公司收到税务局房产税退税 407.30 万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均有
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及公司对研发支出进行策略性调整导致研发费用
同比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一)成熟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科研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拥有高效、成熟的研发体系,采用 IPD 创新管理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深入一线了解客户需求。以产品市场部为龙头,公司拥有专职的架构师和产品经理,
成立产品战略规划专项团队,综合分析客户需求、行业动态、技术演进、竞争对手、
产品现状等信息环境,进行客户需求的创新和创造,通过顶层系统设计形成信息通
信完整的产品体系。成熟的研发体系,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156
人,占总人数的 38.42%。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为 3,277.40 万元,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5.10%,持续的高研发投入使公司形成了 137 项专利。
(二)3+1+1 的主营业务板块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优势
公司舰船通信、融合通信和信息安全三大业务板块已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态
势,在军工通信领域中,为少数的同时拥有三大业务板块的民营企业。
基于现有业务形成的科研生产条件和基本能力,重构业务结构,打造 3+1+1 的
主营业务板块。3+1+1 业务板块中,3 是指分布式音视频控制系统、邦彦云 PC 和 AI
Agent 三条产品线;一个 1 是聚焦军工业务的军工事业部,把公司现在的舰船通信
事业部、融合通信事业部和信息安全事业部的军工业务合并成立军工事业部;另一
个 1 是信息安全事业部,组建新的信息安全事业部,依托原有业务信息安全事业部
形成的技术能力,深耕国产自主可控信创领域和商密领域,向民品行业专网拓展。
(三)成熟的通用通信计算平台技术优势
通过长期技术创新,公司结合具体各类交付项目需求,成功研制了 by2000 平
台、byTCA-MTCA 平台、byTCA-ATCA 平台、VPX 平台等四代通用通信技术平台,以及
平台软件。同时,也开发了各类通用和专用业务板卡,包括多类型通用计算板卡、
国产化计算板卡、通用存储板卡、交换板卡、媒体处理板卡、通用数字信号处理板
卡、接入网关板卡、中继网关板卡、光传输板卡、以太网板卡、电源板卡等,涵盖
计算、存储、交换、媒体处理、网关等功能,形成了快速的产品定制研发和集成项
目交付能力。
(四)紧扣需求创新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技术先发优势
公司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采用 IPD 创新管理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
品市场部为龙头,以产品架构师和产品经理为产品战略规划团队,综合分析客户需
求、行业趋势、技术演进、竞争对手、产品现状等内外部环境,进行产品创新和创
造,通过顶层系统设计深耕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多媒体处理、云服务等领域。在
此经营理念指导下,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着客户深层需求开展技术创新,现
已形成了厚实的技术积累和拥有了较大的创新能力。
(五)国产自主可控技术积累的优势
公司依托国产自主可控技术的积累,以过往国产化成功应用的产品和技术为基
础,瞄准电力行业国产化替代需求的趋势,积极拓展电力行业专网市场。公司同时
将邦彦云 PC 产品推广至民品市场。以上背景给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开辟民品
赛道提供了基础。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研发驱动公司业绩发展,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
出。2024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3,277.4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10%。
(二)研发进展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78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5.63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06.6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2,484.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21.97 万元。上述
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595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434.32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8,070.1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
邦彦技术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邦彦技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期间内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股份增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关系
(股) (股) 减变动 原因
(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祝国胜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30,962,974 30,962,974 - 无
术人员
祝国强 董事、副总经理 5,023,001 5,023,001 - 无
胡霞 董事、副总经理 - - - -
彭光伟 董事 - - - -
柴远波 独立董事 - - - -
吴申军 独立董事 - - - -
桂金岭 独立董事 - - - -
晏元贵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薛志玲 职工代表监事 - - -
江芳 监事会主席(离任) - - -
王能柏 监事(离任) - - - -
许巧丰 监事会主席 - - -
潘望君 监事 - - - -
吴球 核心技术人员 1,383,220 1,301,220 -82,000 个人交易
钟华程 核心技术人员 - - - -
曾崇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邹家瑞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 - -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市中彦创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邦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
启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深圳市中彦创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君丰启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邦智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在本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情况外,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认购“国信证券鼎信 11 号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鼎信 11 号”),2023 年度鼎信 11
号减持公司股份 35,000 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邦彦技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祝国胜,控制权未
发生变化。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邦彦技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邦彦技术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伟权 宿昳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