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7 2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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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出
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
 场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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