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7 2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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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莉女士召集并
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南
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
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
予)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0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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