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
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
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