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
格 16.5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2,1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
制造项目
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
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
基地一期项目
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
合计 255,108.31 220,000.00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285.42 万元,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未到期余额为 1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合计为 154,410.37 万元(含利息收入 3,696.12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相关资金将根据项目
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因此,在项目投建完成前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
金暂时闲置。
三、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截至 2024 年 7 月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存放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品种包括定期存款业务、
大额存单业务(须银行书面承诺按约定期限操作转让,方可办理),每次办理的
业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
(二)办理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上一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包括具体办理的金额、业务品
种、业务期限、业务银行选择及产品结算账户开立等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决策,
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审批流程由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业务风险
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业务,该业务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现金管理可能发生的业务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上
一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该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根据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由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该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方正承销保荐针对公司继续使用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广东鸿图本次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方正承销保荐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 旭 钟亮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