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7 0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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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
人民币不超过 240.45 万元(含)回购股份 100,000 股至 150,000 股,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6.03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
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
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事会办公室)
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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