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简称券: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本列打勾的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5.00-6.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1/2 以上通过。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信函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5: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
下指示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本列打勾
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
“√”的按废票处理;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3、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
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附件三: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