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东方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24,818,75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6.66%,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3%。
●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
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
拍卖成功且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变更为 28,372,293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时除外)、2024 年 7 月 31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10 时(延时除外)、2024
年 8 月 1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10 时(延时除外)、2024 年 8 月 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3 日 10 时(延时除外)、2024 年 8 月 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4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许广彬先
生所持的公司 29,782,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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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查
询获悉,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五笔同时进行公开拍
卖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累计 24,818,750 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如下:
拍卖的基本信息:
评估价 起拍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拍卖标的物 拍卖时间
(元) (元) (元) (元)
许广彬先生所持的 4,963,750 股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东方材料股票(二)(无限售条 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51,642,855 39,710,000 2,000,000 10,000
件流通股,证券代码 603110) 时(延时除外)
许广彬先生所持的 4,963,750 股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东方材料股票(三)(无限售条 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51,642,855 39,710,000 2,000,000 10,000
件流通股,证券代码 603110) 时(延时除外)
许广彬先生所持的 4,963,750 股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东方材料股票(四)(无限售条 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51,642,855 39,710,000 2,000,000 10,000
件流通股,证券代码 603110) 时(延时除外)
许广彬先生所持的 4,963,750 股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东方材料股票(五)(无限售条 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51,642,855 39,710,000 2,000,000 10,000
件流通股,证券代码 603110) 时(延时除外)
许广彬先生所持的 4,963,750 股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东方材料股票(六)(无限售条 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51,642,855 39,710,000 2,000,000 10,000
件流通股,证券代码 603110) 时(延时除外)
特别提醒:
加竞买;
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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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约束。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191,04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43%。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质押或司法冻结或司法标记或
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2023 年 8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9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4 月
公告。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三)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
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
司法拍卖成功且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变更为 28,372,293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