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26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 4,360,493 股正在办理回
购注销,不参与本次分红)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 号),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情况,积极实现一年多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224,400.83 元(其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股份 4,360,493 股正在办理回购注销,不参与本次分红),
剩余 1,199,923,856.50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2024 年度。本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 本 发 生变 动的( 公 司 股权 激励计 划 中 第二 个解除 限 售 期股 份
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董
事会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召开
了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实施现金分
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
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