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第二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33,478.53 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 54,978.2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429.85 万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7,945.53 万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4,333.92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4 年第二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的总股本 1,473,522,71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10,020,030 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东的净利润的 30.2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
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
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2024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不高于 50%的前提
下,制定公司 2024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