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937,165,869.23 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2,329,549.44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41,940,319.79 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113,457.62 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00.00 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外 部 费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41,940,319.79 元 , 合 计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50,661,229.17 元。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加:利息收入 7,208,944.68
理财投资收益 0.00
减:募集资金支出 111,159,989.81
银行手续费等 3,841.54
其中:(1)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8,661,229.17
(2)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 232,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
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
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武义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垫江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
磷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农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三明清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清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
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工商银行武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向已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
研发中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
目
合计
注: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合计 232,000,000.00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 4 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 3 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金额为 422,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32,000,000.00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预期年化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资金来源
号 益率
合计 654,000,000.00 / / / /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中
已到期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除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
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为 14,224.00 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
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
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
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
/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0,189.90
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
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入,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五
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
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7,682.70
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
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
资 108,000.00 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
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
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原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
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
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达到 性是否发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
项目 部分变更(如有)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预计 生重大变
金额(2) 差额(3)=(2)-(1) =(2)/(1) 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江苏三美 2 万
吨 1,1,1,2- 四 -4,773.50
氟乙烷改扩建 注(1)
及分装项目
浙 江 三 美
①江苏三美 1 万吨
五氟丙烷项目;
全氟乙丙烯及 27,682.70 32,085.86 32,085.86 9,365.58 23,268.90 -8,816.96 72.52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②三美股份环保整
体提升项目。
偏氟乙烯项目
福 建 东 莹
氟磷酸锂及 纯电子级氢氟酸项 20,189.90 20,189.90 20,189.90 1,607.40 15,507.42 -4,682.48 76.81 2024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五氟化磷项目
三美股份供热 -6,492.30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14,224.00 14,224.00 14,224.00 0.00 7,731.70 54.36 2021 年 4 月 注(6) 不适用 否
系统改造项目 注(2)
三美股份环保 0.00
整体提升项目 注(3)
三美股份研发
与检测中心项 15,000.00 2,698.02 2,698.02 135.02 2,698.02 注(4) 100.00 2024 年 4 月 注(8) 不适用 是
目
三美品牌建设
-1,452.57
及市场推广项 4,800.00 4,800.00 4,800.00 0.00 3,347.43 69.74 2023 年 4 月 注(9) 不适用 否
注(5)
目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0.00 70,000.00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00 10,000.00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浙江三美年产
/ 5,500.00 5,500.00 8.00 8.00 -5,492.00 0.15 2026 年 5 月 注(10) 不适用 否
生产线及厂房 测中心项目
建设项目
浙江三美研发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
/ 6,801.98 6,801.98 0.00 0.00 -6,801.98 0.00 2026 年 5 月 注(11) 不适用 否
中试建设项目 测中心项目
合计 181,289.60 181,289.60 181,289.60 11,116.00 142,777.8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 (1)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厂房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各环节
体募投项目) 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整和优化,实现降本增效,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有所减少;2019 年度,受氟化工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行情回落影响,公司审慎
控制 HFCs 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尚未完成,需继续投入建设及配套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
延期 1 年至 2020 年 12 月;2020 年度,公司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受 HFCs 制冷剂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影响,公司持续审慎控制 HFCs 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化工安全
环保形势趋严等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 1 年至 2021 年 12 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2019 年以来 HFCs 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主要 HFCs 产品价格回落,产品盈利水平下降,市场行情低于预期;HFC-245fa 为第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
HCFC-141b,是 HCFC-141b 向第四代 HFOs 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对 HFCs 削减进程安排和进一步对 HFCs、HFOs 产品市场影响,全球 HFOs 产品的研发、推广
和应用加速,HFC-245fa 作为过渡产品的市场替代需求、产品过渡周期均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鉴于行业下行周期及其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基加利修正案生效实施对 HFCs 市场的实际影响逐步体现,为保
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趋势并持续评估政策实施对市场的影响变化,进一步根据政策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资进度。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
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
(3)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等领域中的芯片、硅片、玻璃基板的清洗和蚀刻,是上述领域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属于
国产替代产品,产品生产技术壁垒、市场进入壁垒、客户对产品质量等级要求较高,技术和市场投入的风险较大;公司与具备电子级氢氟酸先进生产技术和全球销售渠道的日本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作
推进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万吨蚀刻级氢氟酸项目,合作项目于 2019 年完成工程建设并开始试生产,根据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产品技术要求、工程建设进度及目前产品试制的实际情况和客户认证等环
节的整体进度情况,为降低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公司审慎控制本项目投资进度。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尚未投入,公司需进一步结合合作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市场等相关
条件确定本项目的具体投资进度。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 1 年至 2022 年 3 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
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该项目主要原材料无水氟化氢(以下简称“AHF”)来源于福建东莹自产,且需通过管道输入。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福建东莹
AHF 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公司相对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4 年 4 月。随着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各生产企业开始新建、扩建六氟磷酸锂产能,导致市场上六氟磷酸锂产品市场竞争压力大,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时调
整经营策略,对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旨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4 年 10 月。
(4)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受氟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价格回落影响,并考虑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继续建设原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增强抵御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加强华东
区域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及周边区域市场销售的保障能力。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向至“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该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1 年 9 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强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把控,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节约资金支出;公司建设的供热系
统改造项目,在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用热需求的同时,也是为了符合“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环保政策要求,对原有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包含了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用于提升公司环
保治理水平,因此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有所减少;公司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同时制冷剂行业处于低谷期,公司新扩产项目建设总体进度减缓,导致因产能扩张而带来的环保提升需求也相应
减缓。公司根据现有环保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及未来产品的布局,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原计划进度,受项目所处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划及建
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同时,受 HFCs 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影响,公司产能扩张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根据园区及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规划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
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同时,公司已完成对两台 25 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 10 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以及供热系统项目的建设,已较好地提升了公司的
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对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根据园区及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规划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4 年 12 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6)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公司在项目可行性方案框架内对相关进度细节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加强募集资金支出的审批监督管理,合理控制相关费用,实际投资进度放缓;截止报告期末,项目
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同时组建了相应的研发团队,为项目进一步推进准备条件。受园
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
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迟缓、第四代制冷剂应用推广较慢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本项目不能在原计划完成期限内建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
资效益,切实增强研发服务于经营的能力,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
至 2024 年 12 月。
由于园区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园区内布局结构改善,公司可使用的土地及房产资源增加。因此,公司不再新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而是对园区内其他企业搬迁后空置下来的办公楼进行适当地装修改造,
作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使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本着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和原有的研发、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审慎控制设备仪器采购成本,同
时将部分原有旧设备仪器进行改造以满足使用需求,提高了旧设备仪器的利用率,从而较大地降低了设备仪器的购置支出。本项目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
质谱分析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已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有关产品的研发与检测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
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7)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控制和管理,因此项目前期投入减少;根据氟化工行业市场变化和公
司应对行业周期性下行风险的市场措施,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计划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决议通过后 3 年;2020 年度,受 HFCs 制冷剂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和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公司将继续投入募
集资金推进本项目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 2023 年 5 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三
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已变更募投项目详见本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内容。
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
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注 4: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 “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注 5:该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6: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 7: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 8: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研发人才和设备资源,增强研发能力,加速产品和技术储备,占领市场先机,促进生产工艺优化改进,助推降本增效,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 9: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三美”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以赢得更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 10:项目实施可实现部分产品催化剂自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注 11:项目实施有利于衔接研发阶段中的小试、小试放大环节,完善产品的开发流程;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研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额 (2) (3)=(2)/(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 重庆三美分装
项目 项目
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
江苏三美 1 万
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 20,189.90 20,189.90 1,607.40 15,507.42 76.81 2024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吨高纯电子级
纯五氟化磷项目
氢氟酸项目
①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
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
项目;
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 32,085.86 32,085.86 9,365.58 23,268.90 72.52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②三美股份环
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保整体提升项
目。
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
三美股份研发
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 5,500.00 5,500.00 8.00 8.00 0.15 2026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与检测中心项
项目
目
三美股份研发
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
与检测中心项
项目
目
合计 78,801.74 78,801.74 10,980.98 46,516.02 / / / / /
(1)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受氟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价格回落影响,并考虑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公司西部地区市场开拓进度有所放缓,继续建设
原项目(重庆三美分装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增强抵御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加强华东区域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及周边区域市场销售的保障
能力。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4,224.00 万
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募投项目) (2)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下游企业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纯度及品质要求提高,产品工艺技术、质量控制和客户认证难度增大,
尤其国际半导体头部企业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要求提高,对原有供应商的依赖增强,导致企业进入相关产业供应链的难度增加,产品项目投资的技术、
市场风险增大。综合考虑公司合作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技术、市场等相关条件,经审慎评估,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先投资于其他项
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原项目(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100 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0,189.90 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东莹 6,000 吨/年六氟磷酸锂及
工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①五氟丙烷(HFC-245fa)为第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 HCFC-141b,是 HCFC-141b 向第四代 HFOs 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2021 年 6 月,我国正
式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其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 HFCs 生产量和消费量将在 2020-2022 年平均值的基础上,
于 2024 年冻结,2029 年开始削减。2022 年是 HFCs 削减基准值计算的最后一年,同时考虑目前 HFCs 的市场环境,继续建设原项目(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将
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
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7,682.70 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108,000.00 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②公司根据环保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未来产品的布局,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同时,受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迟缓影响,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已完成对两台 25 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 10 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以及供热系统项目的
建设,已较好地提升了公司的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对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
目前,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审慎评估,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变更“三
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优先投资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具体的环保监管要求,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有关环保提升建设项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 5,000 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 5,000 吨/年聚
偏氟乙烯项目”。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4)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5)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由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园区内布局结构改善,公司可使用的土地及房产资源增加。因此,公司不再新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而是对园区内其
他企业搬迁后空置下来的办公楼进行适当地装修改造,作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使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本着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
实施效果和原有的研发、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审慎控制设备仪器采购成本,同时将部分原有旧设备仪器进行改造以满足使用需求,提高了旧设备仪器的利用率,
从而较大地降低了设备仪器的购置支出。“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已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有关产品的研发与检测需求。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 500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
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