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6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期间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情况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
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