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6 17: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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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6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期间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情况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
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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