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4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
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 207,512,473.98 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6,366,825.44 元。按《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元 , 2024 年 上 半 年 末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
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按照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73,737,680 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11,475,249 股的总股本
。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已
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实施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
具体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分配预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
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
投资回报。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拟定的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
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
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