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现对 2024-45 号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主要补充内容如下:
想新能源”或“标的公司”)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或“交易对方”)经营性往来情况描述;
主要补充内容在此公告中均以加粗字体特别标注,方便投资者阅读。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结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拟与江西智锂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西智锂持有的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双方同意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值作价。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汽车零配件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委托加工。近
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向上,带动了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需求的增加,
公司于 2018 年涉足该行业,为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委托其它生产企
业加工后再销售的业务模式,因此导致了该业务营收规模无法进一步扩大,毛利
率受行业竞争加大以及加工企业相关费用影响一直处于偏低水平。同时 2024 年以
来,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对于主板上市公司的营收规模以及盈利水
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实施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以及连续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的累计交易金额
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初步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后,公司将同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343359664B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大一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沈怀国
实际控制人:沈怀国
注册资本:27,15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873906)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电池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设备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智锂主要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序号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二)经核查,江西智锂与我司及我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我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三)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江西智锂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锂想新能源 100%股权。锂想新能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权利受限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DH5KPM7L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大一路 21 号 2 楼
法定代表人:沈怀国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池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供应
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耐火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江西智锂持有锂想新能源 100%股权。
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成立,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如下:
资产总额(元) 80,024,103.00
负债总额(元) 69,900,337.09
应收账款(元) 0
净资产(元) 10,123,765.91
营业收入(元) 1,484,273.11
营业利润(元) 130,279.91
净利润 123,765.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90,360.9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0
(二)经查阅锂想新能源公司章程,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
权利的条款。
(三)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锂想新能源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根据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同意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
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价”,公司已委托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我司年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金融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
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历,其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出具正式的审计报
告。公司将在标的公司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完整的披露审计报告全文。
(五)此次购锂想新能源 100%股权,将会导致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锂想
新能源将会纳入我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锂想新能源委托江西智锂加工数量 270 吨,加工费
费用 45,871.56 元(含税 50,000 元);锂想新能源转江西智锂资金累计发生额
源应收江西智锂余额 730 万元,对冲上述加工费 836,283.19 元,其他应收款余
额 6,463,716.81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锂想新能源除继续租赁使用江西智锂厂房外,将与江西智
锂之间保持相互独立,不再发生经常性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我司将全资持股锂想
新能源,我司与江西智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来不会发生锂想新能源通过经
营性资金往来等形式变相向江西智锂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业务模式
锂想新能源原名“新余锂想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及电池零配件销售业务。2024 年 8 月,锂想新能源完成公
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将主要从事电池、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
务。
锂想新能源原为一家碳酸锂供应链公司,通过采购工业级碳酸锂或准电池级
碳酸锂,委托其母公司江西智锂加工成电池级碳酸锂后对外销售。
锂想新能源主要通过采购工业级碳酸锂或准电池级碳酸锂,按照自研配方、以自
有生产设备实施粉碎、除磁、批混、包装等工艺环节,将合格的电池级碳酸锂产
品交付给客户,实现产品的附加值提升。
(七)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及未来经营计划
主要原因是成立时间较短,且前期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委托母公司加工后再销售,
自身未参与生产加工,因此按照收入扣除原材料采购款后的净额(即“净额法”)
确认营业收入。
元,负债总额为 69,900,337.09 元,资产负债率为 87.35%,资产负债率较高,主
要原因包括: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锂想新能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48,399,639.09
元,其中 42,569,385.00 元系其向供应商出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若剔除此
影响,锂想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 37,454,718.00 元,负债总额为 27,330,952.09
元,资产负债率为 72.97%;
(2)锂想新能源业务转型前具有高周转的业务特性,随着业务规模扩大,
其期末时点的存货、合同负债(即预收账款)也相应增加。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 锂 想 新 能 源 的 存 货 为 24,680,627.35 元 , 其 中 发 出 商 品 的 账 面 余 额 为
确认收入后,相应的存货及合同负债也将同步减少,
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收购江西智锂的部分生产、包装、检测、运输设备等(按账
面净值交易,预计不超过 1,500 万元),以满足其转型后开展生产活动的需要;
同时,公司将向锂想新能源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用于其扩大生产业务规模。
公司将凭借从事碳酸锂和电池负极材料委托加工业务积累的客户基础和业
务资源,与锂想新能源进行互补及整合,将碳酸锂等新能源材料加工业务做大做
强,预计 2024 年度将锂想新能源建设成年加工电池级碳酸锂能力不低于两万吨
的生产型企业,从而实现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审计情况
江西智锂同意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
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值作价,预计不高于 1,5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估值以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为准,具有合理性。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价
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值作价。此次收购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预计不高于 1,500 万元。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的转让
价款,具体安排如下:
款 600 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告之日起 5 日内将剩余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金额为标的股权
最终定价与首期款之间的差额。
(四)过渡期安排
权转让的过渡期。
管理,确保标的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公司股权或
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标的公司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
利保护的行为,保证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举借任何非经营性债务;
(2)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重大资产处置;
(3)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
(4)其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非日常经营活
动。
(五)违约责任
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
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对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要求违约方作出赔偿。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董事会、股东大会(若需)等有权机构依法批准后生效。
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
方式解决。
六、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锂想新能源的
法定代表人。原锂想新能源的采购、销售、生产人员协商保留,同时根据企业发
展需要招聘新员工。
村工业基地大一路21号的部分房产。江西智锂同意租期届满后继续将前述房产出
租给标的公司使用,租金涨幅不高于现行租赁合同约定标准的5%。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交易系为了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业务链条,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发展空间,改善公司的经营
状况。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标的公司审计,取得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实施
进度及能否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
的差异而影响资源整合效率,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展
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标的公司未来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所处市场环境发生
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
整合,促使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能够保持长期稳步发展,降低收购风险。公司
将全力支持标的公司做好业务规划,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内部协作,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不断对自身业务进行优化,实现市场、
财务、人力资源等多层次的有效跟进、配合,积极防范和应对标的公司可能面临
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标的公司在细分子行业具有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加强。
本次交易能够有效的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的业务链条,提升该业务
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锂想新能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
表下的营业收入规模将得到提升,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正面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