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浩辰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辰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浩辰软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6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218,200
股,发行价格为 103.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9,961,880.00 元(人民币,下同),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0,310,428.8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26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74,705.74 74,705.74
三、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规划,公司计划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本次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未对公司流动资金
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
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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