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特别说明: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
电话登记。
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许行、金雁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
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