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意见》”)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了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说明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证券法》
《指导意见》
《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
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