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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