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25,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8/23 ~2024/8/22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9.6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419,877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2%
实际回购金额 4,996.3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04 元/股~59.9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回购
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69 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2 日和 2024 年 7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6)和《成都
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9)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
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19,87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90 元/股、最低价为
三、 回购实施情况
次回购公司股份 79,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成交最低价为 49.39 元
/股,成交最高价为 50.9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515.13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19,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90 元/股、最低价为 19.04 元/股,回购均价为
前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7,726,200 57.73 56,726,200 56.7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273,800 42.27 43,273,800 43.2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419,877 1.42
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 100,000,000 100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419,877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回购的股份将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相关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如国
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
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