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3 22: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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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831,9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37%)的股东共青城
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兆德投资”)计划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4,704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聚兆德
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聚兆德投资            12,831,976        5.37%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38,940,8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的股份。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4,704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聚兆德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
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
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聚兆德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
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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