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松井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
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
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贺刚先生、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