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
事推选的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交易价格以交易标的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账
面净值为基础并结合税负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飞美 罗妙成 郭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