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3 2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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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8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
告编号:2024-08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签订《辅助材料购销协议》,合同主要内
容为 2024 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采
购辅助材料,新增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
签订《设备购销合同》,2024 年新增向杭州逸暻采购设备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
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暻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
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
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
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
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
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
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 PX,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 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方贤水
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
料”)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新增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2024 年度物流运输服务,金额
预计不超过 7,000 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新材料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方贤水
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四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述关联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2024-085)。
                            (公告编号: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8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
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万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039.38万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总计为10,772.85万元。
  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2024 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
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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