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7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7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1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总股本 420,957,142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
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