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4-037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36%,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
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580,485.1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67,290.24 元,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70,580,485.14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3,351,232.51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为持续重视投资者中长期回报,适配行业新的发展格局,并着力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中的建议,公
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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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598,647,49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7,539.98 元(含税),
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20.36%,剩余 848,983,692.53
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
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授
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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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
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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