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
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美尔
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草桥东路新华创新产业园4层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开始;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
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六)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各项议案逐项投票,并填写表决票;
(八) 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
体情况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贵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依据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
势择机实施增持操作。
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郑继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30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增持金额约 765 万元,
完成本次增持金额下限的比例为 51.02%,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三、增持计划的延期情况
受自身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郑继平先生本次增持计划未在原定期限内完成。
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约的原则,郑继平先生决定按原增持计划的剩余金额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