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3 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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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9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
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
资考分[2021]17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钨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6月15日至
人员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
映。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6月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本计划”)、《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日公告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
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议案》。同日,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日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963.4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激励
对象14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957.3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确定以2022年6月1日作
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票到期将自动作废。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
公示栏公示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的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期限内,以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搜集对公示的真实意见,
并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
见,同意将3名因组织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20,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22.89万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二、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已达成。具体达标情况如下:
  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满足公司业绩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众环审字〔2024〕0201847 号审计报告,公司
司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3%,        2023 年 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公司 75 分        538,718.58 万元、577,150.33 万元,2023 年度利润
位水平;                        总额 65,728.79 万元。
                            目标值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6.11%;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基于 2019 年增长率不       出具的众环审字〔2024〕0201847 号审计报告,公司
低于 104%(相当于 2023 年度利润总额基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65,728.79 万元。
于 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9.5%),       2023 年利润总额基于 2019 年复合增长率为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公司 75 分        27.35%,高于目标值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6.49%和
                            对标公司 75 分位水平 23.14%;
位水平;
成该年度集团下达目标,且△EVA 为正         EVA>0
       三、对标公司调整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第十九条第(一)
  款中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及对标公司样本若出现企业退
  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
  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等情况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
  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178 号文)
  第三十九条规定,
         “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
  如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
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为保证样本公司的可比性,拟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公司
进行调整。其中:原对标企业中的 1 家公司(炼石航空)因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其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
化,不再具有可比性,拟将此公司调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
标公司名单。
     根据中钨高新主营业务情况,对标公司选取 A 股上市的涉钨企
业、产业链延伸的相关金属与材料企业、存在业务竞争关系或下游客
户企业,共 18 家。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标公司名称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标公司名称
     根据《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完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1,484,817 股 A 股
普通股股票,航投集团成为炼石航空的控股股东持股 23.08%,炼石航
空的实际控制人由张政变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
行该次定向发行前炼石航空可能被终止上市(已发布三次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净资产均为负
值;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炼石航空净资产增加约 10 亿元,该次发
行导致其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净资产数据转正,对标数据与实际
经营情况偏差较大,故将炼石航空调出对标公司组。
     调整后,对标公司数量由 18 家调整为 17 家,具体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标公司名称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标公司名称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
绩条件达成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订稿)》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条件已经达成。
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审
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
司业绩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
业绩条件达成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条件已经达成。后续公司将审议其他
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并根据解锁条件的达成情况按照解锁安排办理解
锁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
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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